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5-05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要求,塑造金华内陆开放竞争新优势,我办在前期征集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有关意见基础上,修改形成了《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3日。如有问题,请在2022年5月13日前反馈我办。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周少群

    联系电话:0579-82370239

    传真:0579-82370239

    电子邮箱:zjjhsjrb@163.com

    附件: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附件:

    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要求,塑造金华内陆开放竞争新优势,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创造性系统性打造全国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发展示范高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金华先进制造业崛起,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以解决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问题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突破与全面保障相结合,重点在开放经济融资渠道、投资贸易便利化结算等领域实施探索创新,以数字化改革带动金融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构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平台优势更加凸显,经济支撑更加强劲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模式,全面赋能自贸区金义片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国际物流枢纽等重大建设,在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上蹚出一条新路,为打造全省内陆开放新高地、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提供金融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建设,形成多层次、有特色的开放经济金融组织体系,构建与内陆开放新高地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模式,成为金华开放经济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努力建成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先行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发展引领区,积极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样板工程”。

    ——开放经济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在开放经济发展格局下,推动金融业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改革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开放经济金融组织体系。力争到2025年,发展自贸区金融专营机构30家,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部门的金融机构达到40家,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品牌。

    ——开放经济金融基础设施更加完备。金融机构立足金华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高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完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举措,推进数字人民币、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等试点,深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义贷”等平台功能,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持。

    ——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创新更加精准。实现开放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大幅改善,金融服务改革迈向更深层次,经济开放迈向更高水平。力争到2025年,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开放型企业,人民币跨境结算量达到12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开放型经济金融组织体系。

    1.建设内陆开放金融集聚区。推进浙中金融中心、义乌丝路金融小镇、金华未来财富中心等金融集聚区建设,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各类符合要求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鼓励外资参与金华市内法人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股权投资,独资或合资设立金融机构。(责任单位: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金华开发区、市城投集团、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2.打造内陆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专营品牌。鼓励金融机构在自贸区金义片区开设专营机构,力争到2025年,发展自贸区金融专营机构30家。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业务经营管理和产品研发权限,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部门,力争到2025年,全市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部门的金融机构达到40家。(责任单位:金华银保监分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3.丰富多元金融业态。支持在自贸区金义片区发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证券、期货、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金融业态,提供一揽子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自贸区金义片区全域设置分支机构开展业务。(责任单位: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金投集团、市金融办、金华银保监分局)

    (二)拓宽开放经济主体境内外投融资渠道。

    1.开展境内外双循环一体化融资创新。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浙商境内外双循环一体化机制,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资源,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深化“内保外贷”信贷机制,推广“金贸信融”等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和以留抵退税款、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补贴款等为还款来源的贸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外企业在境内外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促进开放经济企业境内外低成本融资,满足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等融资需求。(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税务局、金华海关、有关金融机构)

    2.推广个体工商户国内外汇贷款融资。发挥国内外汇贷款的低成本和汇率避险功能作用,支持银行盘活闲置外汇资金,向具有真实货物贸易背景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币贷款,贷款资金可根据商户的实际需要,用于对外贸易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支出,助力解决广大外贸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3.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建立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推动义乌等地建立完善QFLP试点管理办法,加大符合条件外商的招引力度,争取尽快落地,利用境外创投资本的“鲶鱼效应”激发股权投资行业活力,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义乌市、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4.设立自贸区发展基金。支持自贸区金义片区设立自贸区发展基金,重点投资自贸试验区的现代物流仓储、新型商务办公、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等内外联动的不动产项目,以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功能性平台经济项目,为企业提供包括融资、政策解读、产业链匹配等具有行业深度优势的增值服务,带动自贸试验区内产业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国资委、市金投集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三)构建高水平投资贸易相适应的开放经济结算体系。

    1.设立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推动中国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在金华设立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加强与中资银行约翰内斯堡分行、南非标准银行等境外金融机构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合作,建立跨境人民币清算结算渠道,探索跨境资产转让、人民币同业购售等业务,持续提升对非金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2.争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争取2022年6月底前实现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落地金华,满足涉外主体开户只需“跑一次银行”“填一张表格”,即可实现使用一个账户展示本外币资金,避免客户多头跑、跑多次、重复提供资料,提升开户效率,助推自贸区金义片区贸易自由化、资金结算便利化。(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3.争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争取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通过整合现有本外币资金池政策,实现双向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划转和统筹使用,提升跨境投融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支持跨国公司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跨境资金管理能力,在全球范围内统筹配置资源。(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4.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扩面增量。在自贸区试点基础上,推动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市域推广实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政策,支持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上,简化业务审核要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和形式,为离岸转手买卖、境外承包工程第三国采购货物、全球采购和委托境外加工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结算服务。(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5.构建人民币输出回流循环场景。推动辖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同业账户开立、人民币购售等跨境金融合作,探索人民币“输出与回流”循环场景应用。支持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试点为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开展跨境同业融资和人民币购售业务,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

    (四)完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基础设施。

    1.探索建设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用好义乌商城征信公司企业征信牌照资源,整合应用各部门和单位信用数据,建设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畅通政银企信用信息共享通道,解决自贸区金义片区两大区块(金东区块、义乌区块)信用信息共享助推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跨境贸易新业态更好发展。(责任单位: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金华银保监分局)

    2.建立金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支持金义综保区、义乌综保区开展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加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对接合作,争设期货交割仓库,探索发展有色金属、塑料、棉纱、纸浆等大宗商品期货交割相关业务。建立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管理及仓储物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平台,畅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大宗商品采供上下游企业融资支持,为大宗商品贸易等跨境资金提供便利化结算服务。(责任单位: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交投集团、市商务局、市金融办、金华海关、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3.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归集跨境电商的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物流信息等信息数据,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海关、税务、外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数据共享”,为金融机构提升跨境电商企业数字信贷、在线结汇等便利化数字金融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银行与跨境电商平台“系统直连”,提升跨境电商业务自助收结汇效率。(责任单位:义乌市、金义新区(金东区)、市商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五)创新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产品。

    1.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数字人民币融入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专业市场、境内商贸采购、进口商品零售、物流运输和贸易保险服务等场景支持使用数字人民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金华银保监分局)

    2.探索建立“义新欧”跨境区块链融资应用场景。推动跨境融资数字化改革,争取在跨境区块链平台上开发“义新欧”班列应用场景,将铁路运单、多式联运单证、报关单等信息引入区块链平台,创新铁路运单、多式联运单证等融资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责任单位:义乌市、金义新区(金东区)、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有关金融机构)

    3.创新定制开放经济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开放经济定制类财产险、责任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专属保险产品,加快推进对外工程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业务,推广海关税收保证金保险,降低企业负担。放大保险效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做大做强跨境电商运费信用保险,探索创新“义新欧”班列运费险及专属财产险、“公路+铁路+海运”联运险、“班列+快船+卡车/航班等”多式联运险,优化完善“保险+跨境电商平台”、“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国际供应链”等新模式,为内陆地区外向型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保险保障。(责任单位:金华银保监分局、有关保险机构)

    4.建立汇率避险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服务机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增信服务,企业免交担保费。小微企业在担保额度内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免予交纳交易金额5%以内的保证金。各级政府按照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给予财政补贴。鼓励银行创新汇率避险产品,降低办理成本,引导小微企业合理运用汇率避险增信服务,激发企业汇率避险意愿。(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有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区))

    5.探索企业短期占用资金盘活增效机制。创新“货款宝”业务,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助力市场卖家实现线上线下资源融合转换,为市场经营户、贸易公司提供市场采购贸易尾款保障服务,提前回笼应收账款,缓解市场卖家流动资金压力。创新“关税宝”业务,以银行保函为基础建立风控标准,引入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主体介入,完善企业税款担保业务办理场景解决企业关税保证金大额资金占用问题。(责任单位:义乌市、金华银保监分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海关、有关金融机构)

    (六)推进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1.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研究院和专家智库。与省内外相关高校、金融研究机构合作筹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研究院和专家智库,吸引开放经济与金融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深化多领域、多维度合作,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金融研究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2.建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争先赛马机制。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改革创新要求,主动认领试点任务。建立创新争先赛马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推进自贸区金义片区及金华全域高水平开放发展,发挥各自优势,深入研究创新供给更多精准有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产品,打造更多具有较大影响力和金华辨识度的标志性案例、成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3.加强金融人才引育。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开放经济金融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本地金融骨干赴上海、香港等金融中心开展专业化培训。对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的金融人才在安家落户、住房解决、医疗保障、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金融人才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总体部署。完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组织机制,成立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协作,合力推进,确保试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完善政策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出台支持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落实激励机制,加快相关平台项目建设,强化金融机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的基础支撑,为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改革创新日志和试点工作评价体系,将试点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建立定期督办机制,对重点任务开展跟踪督办。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典型案例和成果,适时组织通报激励。


    附件:1.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专班

    2.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重点任务


    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附件1


    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

    工作专班


    为加强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决定成立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新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方永华  市金融办主任

    杨  曦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  鼎  金华银保监分局局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金华海关、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金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室)负责


    附件2

    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重点任务清单

    (征求意见稿)

    序号

    改革路径

    主要任务

    重点举措

    2022年目标

    责任单位

    构建开放型经济金融组织体系

    1.建设内陆开放金融集聚区

    建成浙中金融中心、义乌丝路金融小镇、金华未来财富中心等金融集聚区。

    浙中金融中心力争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土地出让;义乌丝路金融小镇推进配套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金华未来财富中心项目动工,完成地下结构部分。

    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金华开发区、市城投集团、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2.打造内陆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专营品牌

    力争到2025年,发展自贸区金融专营机构30家,全市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部门的金融机构达到40家。

    自贸区金融专营机构增加8家。

    金华银保监分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3.丰富多元金融业态

    支持在自贸区金义片区发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证券、期货、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金融业态,提供一揽子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设立金华市第一家保理公司。

    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金投集团、市金融办、金华银保监分局

    拓宽开放经济主体境内外投融资渠道

    4.创新贸易融资机制

    推广“金贸信融”等出口信保保单融资,深化“内保外贷”机制,创新以留抵退税款、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补贴款等为还款来源的贸易融资。

    争取外贸企业贸易融资额增长10%。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税务局、金华海关、有关金融机构

    5.推广个体工商户国内外汇贷款融资

    发挥国内外汇贷款的低成本和汇率避险功能作用,支持银行盘活闲置外汇资金,向具有真实货物贸易背景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币贷款。

    争取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1亿美元。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6.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

    推动义乌等地建立完善QFLP试点管理办法,加大符合条件外商的招引力度,利用境外创投资本的“鲶鱼效应”激发股权投资行业活力,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与境内外相关主体的沟通对接,摸排市场需求,推动试点落地。

    义乌市、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7.设立自贸区发展基金

    支持自贸区金义片区设立自贸区发展基金,重点投资自贸试验区的现代物流仓储、新型商务办公、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等内外联动的不动产项目,以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功能性平台经济项目。

    完成自贸区发展基金的设立。

    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国资委、市金投集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构建高水平投资贸易相适应的开放经济结算体系

    8.设立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

    推动中国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在金华设立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

    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挂牌运行,全年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20亿元。

    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9.争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

    实现使用一个账户展示本外币资金,避免客户多头跑、跑多次、重复提供资料,提升开户效率,助推自贸区金义片区贸易自由化、资金结算便利化。

    争取2022年6月底前实现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落地金华,并在试点落地后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各项数据走在全省前列。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10.争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通过整合现有本外币资金池政策,实现双向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划转和统筹使用,提升跨境投融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

    加强试点政策宣传,积极培育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推动辖内跨国公司高质量发展。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11.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扩面增量

    全市域推广实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政策,支持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上,简化业务审核要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和形式。

    争取全市推广实施,实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业务规模2亿美元。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12.构建人民币输出回流循环场景

    推动辖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同业账户开立、人民币购售等跨境金融合作,探索人民币“输出与回流”循环场景应用。

    探索人民币“输出与回流”循环场景应用,支持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试点为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等银行机构

    完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基础设施

    13.探索建设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整合应用各部门和单位信用数据,建设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畅通政银企信用信息共享通道,解决自贸区金义片区两大区块(金东区块、义乌区块)信用信息共享。

    完成平台建设方案。

    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金华银保监分局

    14.建立金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支持金义综保区、义乌综保区开展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对接合作,争设期货交割仓库,建立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管理及仓储物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

    2022年大宗商品交易额新增1000亿元。

    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交投集团、市商务局、市金融办、金华海关、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15.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归集跨境电商的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物流信息等信息数据,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完善义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率先在自贸区金义片区推广应用。

    义乌市、金义新区(金东区)、市商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16.推进银行与跨境电商平台“系统直连”

    推动“系统直连”模式下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依托大数据平台的境内外个人与小微企业联网自助结汇。

    开通“系统直连”业务的银行达3家以上,自助结汇达1亿美元以上。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创新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产品

    17.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推动数字人民币融入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专业市场、境内商贸采购、进口商品零售、物流运输和贸易保险服务等场景支持使用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试点争取6月底前落地,并拓展多应用场景。

    各县(市、区)、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金华银保监分局

    18.探索建立“义新欧”跨境区块链融资应用场景

    争取在跨境区块链平台上开发“义新欧”班列应用场景,将铁路运单、多式联运单证、报关单等信息引入区块链平台,创新铁路运单、多式联运单证等融资业务。

    推进跨境区块链平台与“义新欧”相关平台对接。

    义乌市、金义新区(金东区)、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有关金融机构

    19.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开放经济定制类财产险、责任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专属保险产品

    探索创新“义新欧”班列运费险及专属财产险、“公路+铁路+海运”联运险、“班列+快船+卡车/航班等”多式联运险,优化完善“保险+跨境电商平台”、“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国际供应链”等新模式。

    基本建成与内陆开放高地相适应、与开放型企业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保险体系。

    金华银保监分局、有关保险机构

    20.建立汇率避险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服务机制

    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增信服务,企业免交担保费。小微企业在担保额度内办理汇率避险业务免予交纳交易金额5%以内的保证金。各级政府按照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给予财政补贴。

    力争2022年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率规模达到15亿美元。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有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区)

    21.创新开发基于市场采购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金融产品                                         

    推进市场采购与跨境电商、转口、新型国际物流结合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利用归集的贸易数据,构建精准主体画像,开发数字融资、数字保险等数字赋能,全面提升市场采购竞争力,拓展价值链。

    总结提升推广“货款宝”、“关税宝”业务,创新开发业务模式、产品。

    义乌市、金华银保监分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海关、有关金融机构

    推进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22.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研究院和专家智库

    与省内外相关高校、金融研究机构合作筹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研究院和专家智库。

    完成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研究院和专家智库建设方案。

    市金融办、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23.建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争先赛马机制

    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改革创新要求,主动认领试点任务,建立创新争先赛马机制。

    建立改革创新任务清单、认领清单,设立创新争先榜,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24.加强金融人才引育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开放经济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对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的金融人才给予优惠政策,对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金融人才给予一定奖励。

    完善金融人才政策。

    市委人才办、市金融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