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六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8项政策措施要求,在落实好我市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30条和战疫情抢发展16条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支持措施(6项)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2022年5月底前大头落地,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强退税资金调度,实现应退尽退。
2.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继续做好专项债项目谋划,特别是谋划好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等新专项债项目,争取更大额度的专项债券支持。
3.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强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作用,力争保险费率、标准资信报告平均费用、小微企业政府统保平台费率“三下降”,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扶持比例不低于70%。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费用,计入建安工程造价。
5.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浙人社办发〔2022〕20号)中明确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年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至50%。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规上限上企业2月份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补助、5月份起3个月内新招用员工每人500元补助不重复享受。
6.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纳统企业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10%(其中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按2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超过2000万元的,对2000万元以上增量部分再按15%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年内申报认定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
二、金融支持措施(5项)
7.加快落实还本付息政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受疫情影响困难人群等主动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8.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深化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力争上半年全市新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1万户以上。鼓励银行发放科技信贷,对银行发放的科技信贷,给予银行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贷款LPR利率75%的补助,单家银行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指导金融机构争取更大额度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对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9.加大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针对水利、水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需求,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投放更多长期限贷款,加快重大项目授信签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推进落实重大项目融资。
10.深化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推动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获批,积极争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等试点落地,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便利跨境资金收付。推动全市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个体工商户汇率避险政策全省率先落地。
11.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建立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等项目库,动态摸排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符合放款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加快发放。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三、扩投资措施(4项)
12.加快推进一批水利重大项目。9月底前开工建设北山水系“三库三溪”综合整治工程、九峰水厂及管网工程。加快推进双江水利枢纽、磐安流岸水库等重大项目建设,6月底前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60%。加快西畈水库、洞源水库等项目前期,争取列入省“十四五”规划实施类。加快谋划都市区水资源增量引调、防洪保安、幸福河湖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力争规划重大项目储备规模达到150亿元以上。
13.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条件成熟的预备类项目可按照实施类报批推进。推动甬金衢上高速金华城区段、建德至武义高速婺城段、建金高速曹宅互通以及G351国道(兰溪、浦江、东阳)、G235义乌等都市区快速路网项目年内开工建设。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金温货线电气化改造工程、甬金高速公路拓宽、义龙庆高速、合温高速、诸暨至义乌高速等项目前期取得实质性进展,“十四五”新开工项目年内完成工可批复60%。加快金甬、金建、杭温、义东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交通投资300亿元以上。
14.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6月底制定出台城市更新征收安置等政策措施,加快实施城市更新“4321”行动,完成城市更新总投资520亿元以上,市区启动十大片区改造,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市区一环快速化改造一期完成30%以上,二期力争9月底前开工。新建或改造燃气管网224公里、开工建设垃圾处理设施25座、改造提升415座,创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460个。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2个。新增绿道150公里以上。新建海绵城市面积23平方公里。进一步优化施工图审查效率,大型工程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中型工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15.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投资。上半年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30个以上,其中50亿元以上3个以上;去年落地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今年上半年落地项目力争9月底前开工建设;确保全市6月份当月完成制造业投资54亿元以上、上半年完成2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70%的收费标准;力争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幅13%。打造金华产业大脑,组建国资公司、第三方机构参股的产业大脑运营公司。
四、促消费措施(4项)
16.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二季度核销3亿元消费券,其中汽车、家电权重消费券1.5亿元,普惠券1.5亿元。增设电动自行车消费券2亿元,加快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
17.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及时下达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2820万元,持续研究优化新能源汽车奖补政策。落实好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节能新能源车辆车船税减免优惠等支持政策。
18.延续实施旅游业扶持政策。“金华人游金华”、旅行社开展大型团队“过夜游”业务补助等旅游业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19.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合规性指导,支持义乌购、尚五金、5173等重点平台为商户商品提供展示、视频看店、导航导购、数字订舱等数字化服务,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本地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五、稳外贸稳外资措施(6项)
20.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年度展会目录中的重点境内国际展会和线上展会,在展位费上给予一定资助。支持企业参加非自主举办的境外展会(含代参展),在展位费上给予一定资助。
21.做好外贸新增长点培育。优化和完善跨境电商(9810)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举措。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对列入省、市级公共海外仓试点建设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出口业务,力争本年度新增有实绩外贸主体1000家。
22.鼓励做大进口规模。对非综保区内进口企业,当年进口资源类产品、非资源类产品,进口规模分别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鼓励进口新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进口平台等新贸易模式类平台,给予一定奖励。
23.释放自贸协定政策红利。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线上申请、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政策,帮助企业做好最优税收筹划,实现全年签发RCEP等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9.5万份以上,为我市出口货物在国外享受关税减让超13亿元。
24.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创新外资招引方式,支持引进外商投资我市2+4+X产业,对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项目)给予奖励。力争全市新签约合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20个以上,完成实际使用外资5亿美元。
25.加快企业通关便利化。24小时接受企业因疫情导致通关受阻的货物预约通关申请。在综保区继续试行大宗生产资料进口“即到即查”模式。
六、保粮食能源安全措施(3项)
26.完善粮食保障政策。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在国家最低收购价基础上每百斤增加4元。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至98%,地方特色保险“金粮安”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至90%,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27.扶持畜禽养殖健康发展。对《战疫情抢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指南》(金市农通〔2022〕8号)明确的畜禽和水产养殖企业新增的生产经营贷款给予3%的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地方特色险种“金猪安”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至70%,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28.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能源项目。6月底前出台光伏发展补助政策,加快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35万千瓦;抓住国家能源基建项目的重大机遇期,加快推进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浦江抽水蓄能电站力争年内完成可研编制,武义抽水蓄能电站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大唐金华天然气电厂、浙能镇海联燃机迁建项目提前到年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完工金东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东阳、义乌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推动义乌赤岸镇、东阳横店镇开展第二批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申报;推动义乌大陈镇、东阳三单乡等4个乡镇和义乌分水塘村、缸窑村等40个村(社区)争创第二批省级低(零)碳乡镇、低(零)碳村(社区)。
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5项)
29.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水资源费减征政策。建立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降低企业电力工程接入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30.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来金返金货车一律不得劝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级响应期间,落实中高风险地区进金车辆“通行证+白名单+中转站”管理模式,工业企业重要物资中转站建设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31.加大对物流枢纽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好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促进低效仓储物流企业规范提升。为快递分拨中心、物流企业相对集中区域设立24小时核酸检测点。建立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
32.加大土地保障力度。争取更多新增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加大工业用地出让力度,二季度工业用地出让5000亩,全年2万亩;上半年房地产土地出让5000亩,全年8000亩。开展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整治“百日攻坚”,全年拆除低效工业用地1.5万亩,为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腾出发展空间。
33.加大工业、建筑业等企业支持力度。适度扩大市区规下工业企业服务消费券发放范围,申领额度为5000元,每笔消费服务券抵用额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额的80%取整计算。经验收认定为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年对平台开展一次运维评价,合格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工业小微园企业,按其数字化改造软硬件费用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构建“美丽工厂”培育建设体系,对新认定的“美丽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22年完成全市“美丽工厂”标杆企业10家、示范企业20家,培育库企业100家。鼓励创优创杯,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根据合同约定可分别按照不低于3%、2%和1%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
八、保基本民生措施(3项)
34.落实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从现行的2.4万元/年提高到3万元/年。
3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制定金华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符合条件新市民实际可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内容。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同等享受创业政策,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免费培训。深入实施“智汇金农”人才培养计划,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8000人次以上、新培育农创客1900名以上。建立劳动力就近余缺调剂机制,大力开展以县乡为单位的劳动力余缺调剂。
36.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在次月完成价格补贴发放。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根据困难程度向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按当地月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