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金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融资保障有力度。一是信贷投放保持高位增长。截至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1594.90亿元,较年初新增1581.27亿元,同比增长15.79%。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民营经济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分别新增973.51亿元、542.93亿元、303.37亿元、165.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12%、22.07%、14.94%、64.04%。
(二)企业上市有突破。今年以来,我市新增上市公司6家,新增数位居全省第四,累计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6家,上市公司数量居全省第6位,全市36家上市公司总市值3322.43亿元,其中市值百亿元上市公司11家。
(三)风险防控有担当。不良贷款率保持低位,12月末为0.64%,较年初下降0.44个百分点,低于省管控目标(1.5%)0.87个百分点,比2016年高点下降3.3个百分点。
(四)改革创新有亮点。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12月末,在保余额71.5亿元,担保户数4854户。推进金融数字化改革,创新开发“惠企保”平台,数字浙担列入省级试点,金融监管数字化应用场景获省首批标志性成果。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列入全省新兴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开通自贸区金融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设立自贸区专营支行,18项金融创新业务作为首批红利落地,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同比增长151%。
(五)非银机构有发展。保费收入:12月末,全市产、寿险保费总收入282.41亿元,位全省第三位。其中产险收入82.63亿元,人身险收入199.78亿元。12月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71.5亿元,位全省第五,完成全年任务164.25%。